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服务水平,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委社会工作部、省财政厅、省人社厅印发《关于做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》(皖社〔2024〕3号)、《安徽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皖组通字〔2022〕30号)和《亳州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亳组通字〔2022〕27号)等规定,经研究决定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2024年利辛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10名。详见《2024年利辛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览表》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: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报考:
三、招聘程序
此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、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、笔试、现场资格复审、面试、体检和考察、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(一)发布公告
招聘公告于2024年9月30日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、利辛先锋网、利辛县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统一发布。
(二)网上报名
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。报名网站为利辛县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(http://lixin.pzhl.net/index.php)。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:00至10月18日17:00,逾期不予报名。
报考人员登录利辛县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报名,签署《诚信承诺书》,填写《2024年利辛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》,上传本人电子照片(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,JPG格式,尺寸为295×413像素,大小20-100kb),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,确保联络畅通。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、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。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,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、聘用等资格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,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。
(三)资格审查
(四)统一笔试
(五)现场资格复审
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。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随时取消招聘资格。
资格复审由县委社会工作部、县委组织部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城关镇统一组织实施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审人选,复审人选数按复审人选与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超过2:1的比例确定。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,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。
资格复审时需提供:
(六)面试
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,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,分值100分,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、分析判断、语言表达、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。
面试成绩现场公布(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)。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,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,不予进入下一环节。面试时间、地点详见《面试通知书》。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,取消其面试资格,所空名额不再递补。
(七)成绩合成
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%、面试成绩占40%合成确定。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,按1: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、考察对象。若最终成绩相同,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。若笔试成绩仍相同,则同时进入下一环节。
考试最终成绩和进入体检、考察人员名单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、利辛先锋网公布。
(八)体检和考察
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、县委社会工作部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。
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,费用由考生自理。体检合格的,方可列为考察对象。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考察参照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(中组发〔2021〕11号)执行,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、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;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,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、准确。若发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则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体检、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,分别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,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,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。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,不再递补。
(九)公示
体检、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、利辛先锋网公示7天,接受社会监督。
报考人员放弃聘用资格,或在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取消其聘用资格,空缺名额不再递补。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由县委组织部、县委社会工作部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选岗,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。
(十)聘用及薪酬待遇
四、其他有关事宜
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,对违反考试、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,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。
2024年利辛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招聘后续相关信息,将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、利辛先锋网发布,不再另行通知,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、查阅。
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。
本公告由县委社会工作部、县委组织部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。
政策咨询电话:0558-8812531(中共利辛县委组织部)0558-2986226(中共利辛县委社会工作部)
考务咨询电话:0558-8812151(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)
监督举报电话:0558-8816206(利辛县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)
监督举报电话:0558-8809913(利辛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)
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。
附件:2024年利辛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览表